無解的槍擊問題

8/27/2015 時事
槍手自拍描凖及射殺記者舊同事的一刻(路透社)

一起身,就見到傳媒鋪天蓋地報道維珍尼亞州一名記者和攝影師在新聞直播期間遭槍殺,槍殺片段幾乎直播出街,直到攝影師中槍倒地的一刻。槍手事後致電和傳真 suicide note 到 ABC 講述動機,聲稱是前電視台員工,被公司解僱後一直不滿被炒。最震撼的是槍手行兇時自拍用槍口描凖死者,並上載到 Twitter,恐怖程度達 ISIS 級。雖然槍手不斷強調自己被種族侮辱,更曾因此同電視台打官司,但這次有目標地殺人則明顯是報仇,資料顯示攝影師和槍手有積怨。


Shooter kills #WDBJ reporter and cameraman on live TV – a video timeline: http://abcn.ws/1UdJBkM
Posted by ABC News on Wednesday, August 26, 2015


太陽底下無新事,無論槍手動機如何,這都不會是最後一宗公眾地方槍殺案。每次發生這種槍殺案,都會有聲音呼籲加強槍械管制甚至禁槍。的確,香港人很難想像香港人人有槍的話會更安全,我們很難想像香港人應該有權擁有槍械。美國人對槍的執着實在匪夷所思。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國民的持械權,是美國立國時由邦聯過渡到聯邦的遺物,重點在於人民有權自衞。除了對權利的執着之外,不少美國人真心相信擁有槍械令家居更安全,因為能用槍械阻嚇和對付持械匪徒入屋。每次發生大型槍擊射殺案,總會有人提出應該人人學槍,並在校園設持槍,以便槍手出現時,「好人」good guys 會以槍還擊。當我們問為何「壞人」bad guys 可以輕鬆擁有武器的時候,例如今次槍手行兇前幾日輕易買到槍去報仇,他們就問為何「好人」無槍還擊。

美國立國時地廣人稀,城市人口不多,大部份人口都在鄉郊地方。而且未有電話,甚至警察部隊,擁有槍械自衞確有必要。槍械文化亦世世代代深入民心,即使都了十九世紀下半葉,仍然流行二人用槍對決,甚至世仇家族之間槍殺對方家庭成員私了。不過隨着二十世紀美國日漸都市化(urbanization),越來越多人聚居在城市或者 suburbs,人口密度越來越高,槍械所帶來的風險越來越大。與此同時,隨着聯邦 FBI 和地方警力日益完善,令人懷疑在城市 suburbs 槍械自衞還是否必要。

在不能禁槍的政治現實下,對槍械擁有權的唯一管制就是限制槍械買賣。不同州都有不同法例去規定槍械註冊、限制槍械買賣的地點、以及對買方進行背景審查。但背景最清白的人,往往都可以是槍擊案槍手,而且事前無絲毫先兆。例如今次槍手無刑事案底,就算在槍械管制最嚴的州都無法阻止其買到槍,然後去犯案。槍械管制可能令部分槍擊案較難或較遲發生,但談不上根治,連減少都成疑。

在美國生活,就得接受槍擊問題是無解的。令人安慰的大概是死於槍擊案的機會遠低於交通車禍。而且加州城市居民一向對槍很敏感,大多數公眾場所都禁槍,未至於要擔心遇到瘋狂槍擊手亂槍掃射。在矽谷要小心的,倒是那些忿忿不平的被炒員工,像今次案件槍手這樣殺舊同事報仇的,久不久就有一單。